如今金家老宅只有金昭华一个人了。
女佣也在四年前被傅如苓遣散了大半,偌大的庭院从里到外空荡荡的,没一点人气儿,因此每每傅如苓回到这里,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推金昭华去附近的公园透透气。
金秋时节,院子里的银杏黄得极为夺目,下了楼,迎面便打来一阵风将其卷起,傅如苓将金昭华腿上的毯子掖了掖,“天冷了,请母亲照顾好自己。”
金昭华苍白的脸上满是怨毒,“照顾好自己,呵,你应该巴不得我赶紧死吧。”
金昭华的身体比五年前得白血病的时候更加虚弱,脸颊凹陷,骨肉嶙峋,明明不到五十,两鬓已经斑白,双腿更是因为长时间不走路而肌肉退化,瘦得不似常人。
傅如苓看向前方,淡淡然地搭腔:“母亲这是哪的话。”
金昭华冷哼了一声,懒得再说,一动不动坐在轮椅里,任由养女推着,如同一个即将被风干的泥人。
也是,还能干嘛呢,她一个废人。
绕过门口的圆形花坛,推着轮椅进入庭院的主道,主道尽头依旧是庭院铁黑的大门,两侧依旧是林立的树木与花坛,只是蔷薇大都凋谢,人手不够,也不如以前打理得细致。
这里是傅如苓长大的地方,从小到大,她曾无数次坐着林叔开的车穿过这里前往学校。
她想起许多事,不由感叹道:“好怀念啊……”
“母亲,您还记得林叔么?”
金昭华并没有回答,她却当作已经听到回答一般说:“也是,怎么会不记得呢,且不说十几年的主仆情谊,毕竟当初是林叔驾驶不当,才害得母亲双腿残疾。”
她的语气平静如水,几乎融入微风里。
“母亲,前几天林叔的女儿闹到我的办公室来了。”
“以前林叔就总说她那个女儿长得像我,现在孩子长大了,简直比姝贞更像我的亲妹妹。”
穿过大门,映入眼帘是一条冗长的林荫道,她记得公园就在前面拐弯。
“对了,您应该看到娱乐新闻了吧,那个孩子是姝贞的情人,已经半年了。”
人行道的路面砖不太平整,傅如苓将轮椅推到外侧的一条羊肠小道,小道右侧是一片人工湖,轮椅沿着水泥地面的边缘缓缓前进,“之前对于她的情人我一向是不予干涉的,我知道她只是玩玩罢了,可这次我却有些生气了。”
“您知道么,她竟然允许那个孩子叫她姝贞。”
说到这里,一向沉默的金昭华终于开口,“那还不是怪你太没用。”
轮椅停下。
金昭华苍老的面庞回头看着她,面目狰狞,“那孩子再怎么不济那也是正统的oga,你说说你算什么?”
“哦?”傅如苓继续推,十分缓慢,但是轮胎略有偏移,似乎是朝着湖里去的,“母亲说说我算什么?”
“一个没用的beta,一个怪物,一个、”半个轮子在外面了,金昭华的身体随着轮椅的倾斜一抖,恐惧增加了她的愤怒,她目眦尽裂道:“一个不知道哪个alpha的野种!”
她张狂地笑起来,扭曲得像一具骷髅,“你信不信她今晚根本不会赴你的约,你信不信她宁可跟她的情人待在一起!你算什么,你说说,你算什么!”
轮椅再次停下,一个个小孩迎面跑来,路过她们的时候,有礼貌地鞠了个躬。
傅如苓望着小孩远去的方向,呢喃着:“我记得姝贞就是差不多在她们那个年纪走丢的。”
说着,她弯腰抱起金昭华的身体,很轻,放在长椅上,她坐在旁边,“早知道会有今日,我当初就应该把她推进这片湖里。”
平静的湖面漾开一圈又一圈的涟漪。
差不多一个小时,傅如苓推着金昭华回到老宅。她朝里面说:“万妈,我们回来了。”
万妈是个五十来岁的中年妇女,膀大腰圆,是金昭华残疾后才被招进来负责起居的。
万妈闻声从厨房出来,两手在围裙上揩了揩,接过轮椅推到沙发旁边,抱起放上去,熟练地给金昭华活动双腿,“又去了附近的公园吧,那里人多吵闹,平时夫人都不乐意我推去那里,也就大小姐夫人才顺着。”
傅如苓坐在沙发的另一侧,白生生的手慢条斯理地剥橘子,“母亲自然是顺着我的,不过我们今天没去公园,就在附近湖边坐了坐。”
傅如苓将两瓣橘子分别递给她们二人,“万妈,厨房正在炖莲藕排骨汤吧,很香呢,母亲这里我来就好。”
“不用,那玩意儿要炖两个小时,不会糊的,大小姐工作那么辛苦,回家就好好放松放松。”
“我想多陪陪母亲。”她的眉眼含着笑意。
金昭华满眼嫌恶,却叫万妈动容不已,忙起身道:“行行,大小姐你来,我去厨房。”
虽然来到这里只有四年,可大小姐的孝顺她是看在眼里的,不光每周一定会回来一次,而且每次都会给夫人活动身体。按摩这种事只有亲自上手的人才知道多累,可她一